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理工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年度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遵循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项目类型与申报要求
学校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开展实施青年创新专项和科研发展专项。
(一)青年创新专项
该类型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设计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青年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为培养目标;归口各学院(部)管理。同时支持45周岁及以下从事思政工作的专职辅导员,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开展社会热点问题和思政理论研究;归口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
基本条件:
1.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设计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 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专职辅导员;
3. 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4. 近两年申报过国家基金或有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专职辅导员不要求)。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20年度资助经费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其中单列部分经费用于资助专职辅导员系列,额度以财政拨款之后核算为准),占当年度结余经费(经费见拨付说明)70%。
项目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其中专职辅导员系列每项不超过1万元)、艺术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5万元、理工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8万元。
注意: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同期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二)科研发展专项
该类型项目重点支持:以牵头承担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育目标,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工作;归口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
基本条件:
1. 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岗;
2. 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3. 近两年申报过国家基金或有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
4. 符合学校重点发展的方向。
重点资助方向: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政策导向以及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校“111”目标要求,2020年度我校重点资助下述相关领域(方向)的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
1. 人工智能(理工类)
2. 生命健康(理工类)
3. 柔性可穿戴(理工类)
4. 区块链
5. “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人文科学类)
6. 时尚产业(人文科学类)
7. 一带一路(人文科学类)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20年度资助经费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占当年度结余经费(见经费拨付说明)30%。
三、项目库遴选
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战略需求,公开遴选、自主设计创新性项目,形成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库。
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由各学院(部)遴选产生,并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和所在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遴选产生。
项目库需进行排序。拟资助项目根据当年度核定的经费额度和排序情况确定。
四、经费拨付说明
学校将根据当年度财政预算拨款额度,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先拨付上一年度资助项目剩余的20%经费,余下经费将全部用于资助当年度拟立项项目。
五、其他
1. 学院需制订相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办法,并对申请书相关形式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申请人基本条件,需严格把关。
2. 省财政厅每年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绩效进行考核,建议相关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合理的单个项目经费额度(不宜因项目数多而分散经费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培养一批有潜力的青年教师。
3.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应注明“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和项目编号。
4.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一)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6时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提交各学院(部);
(二)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提交各学院(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6时前统一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院联系人:
理工类:唐艺珊 86843052
邮 箱: 851432385@qq.com
人文社科类:胡天聪 86843517
邮 箱: 1361633458 @qq.com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
2. 浙江理工大学“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
3. 浙理工科2019[7]号 关于引发《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