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理工科﹝2019﹞7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原则
遵循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项目类型与申报要求
学校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开展实施青年创新专项和科研发展专项。
(一)青年创新专项(70%)
该类型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设计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青年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为培养目标;归口各学院(部)管理。同时支持45周岁及以下从事思政工作的专职辅导员,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开展社会热点问题和思政理论研究;归口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
基本条件:
1.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设计领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 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或专职辅导员;
3. 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4. 近两年申报过国家基金或有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专职辅导员不要求)。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19年度资助经费300.36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资助专职辅导员系列),占当年度总经费70%。
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3万元(其中专职辅导员系列每项不超过1万元)、艺术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5万元、理工类项目经费额度为每项不超过8万元。
(二)科研发展专项(30%)
该类型项目重点支持:以牵头承担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育目标,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工作;归口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
基本条件:
1. 聘任岗位为专任教师岗;
2. 进校考核合格及以上;
3. 近两年申报过国家基金或有主持在研国家基金项目;
4. 符合学校重点发展的方向。
本类项目期限两年,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第一年80%,第二年20%)。2019年科研发展专项立项资助总经费160.90万元,当年实际下拨128.72万元,占当年度总经费30%。
三、项目遴选
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战略需求,公开遴选、自主设计创新性项目,形成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库。
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由各学院(部)遴选产生,并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和所在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遴选产生。
四、经费拨付说明
学校将根据当年度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一次性拨付拟资助项目经费的80%,余下20%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于下一年拨付。
五、其他
1. 学院(部)需制订相应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办法,并负责对申请书相关形式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申请人基本条件,需严格把关。
2.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一)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人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6时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各学院(部);
(二)科研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人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各学院(部),由所在学院(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6时前统一提交科学技术研究院。
3. 6月11日 - 6月17日 各学院(部)遴选基本科研业务费入库项目,科研院完成“科研发展专项”项目评审。
4. 6月18日 - 6月25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发文立项。
科研院联系人: 仇旭 唐艺珊
电 话: 86843695 86843052
邮 箱: qiuxu_536@163.com 851432385@qq.com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青年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
2.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
3.
各学院经费指标情况一览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