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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日期:2018-06-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现已开始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我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成果登记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7月7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二)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

2.通用项目推荐单位(专家)可于2018年6月8日起凭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三)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评审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推荐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专家)按规定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推荐单位须以校发文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我校推荐材料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汇总表盖章后方可报送。推荐专家可直接报送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4);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1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五、推荐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准备,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填写校内申报意向统计表(见附件6)并发送到邮箱:hanli@zstu.edu.cn。校内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7日。

六、我校申报安排

时 间

内 容

6月8日~7月7日

教师组织申报材料,并进行成果登记。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专用项目登记须按照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

6月15日

科研院根据申报意向将推荐号、校验码反馈给申报教师。

6月15日~7月6日

教师根据推荐号和登陆口令到“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7月6日

成果登记的书面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由学院统一交到科研院。

7月9日~7月13日

科研院审核后进行公示。

7月19日

公示结束后完成网上推荐工作,并按规定提交纸质版推荐书。

 

联系人: 韩立 薛福冰 电话  86843272   86843652   邮箱:hanli@zstu.edu.cn

附件:1.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5.回避专家申请表
6.
校内申报意向统计表

科 研 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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