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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十三五”期间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认定工作计划的函
日期:2016-11-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评审认定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省级站)100家左右(不包括宁波地区),评审分五批次,每批次20家左右。目前,我省已完成第七批省级站评审认定工作,“十三五”期间还需评审认定四批(第八至十一批)省级站。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后续省级站评审认定工作,便于各地有序安排培育推荐工作,结合我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际,特拟定了第八至十一批省级站评审认定计划安排表(具体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安排表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第八至十一批省级站评审认定计划安排

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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