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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上半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6-04-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学校将于每年的5月、10月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现将2016上半年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逾期未结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抓紧办理结题手续,若被教育厅清理,责任由个人及学院承担。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见附件)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并进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zjkysz.cn/)”填报相关结题信息,打印《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结题材料要求:以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供结题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预期成果1份,其中:以论文形式结题的,提供一份复印件(学院做好审核,原件还本人,在封面签字敲章);有采纳的,需提供采纳意见原件1份;其他形式要求参照《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

3、学院须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做好结题材料审核、汇总,并于519日前将纸质结题材料送到科技处,《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

理工科项目:行政楼447房间,联系人:杨晓刚、朱恩泽,联系电话:86846369586843052,E-MAILyxg@zstu.edu.cn

人文社科项目:行政楼537房间,联系人:龙金智、成学学,联系电话:86843178E-MAILlongjinzhi@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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