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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5-09-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文件

绍柯科〔2015〕43号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5年度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2015〕3号)和《绍兴市柯桥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柯财预〔2015〕195号)精神,为促进我区企业与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现将《2015年度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度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2015〕3号)和《绍兴市柯桥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绍柯财预〔2015〕195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主导产业升级,支持各类技术合作、技术拍卖、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区企业进行产业化开发。通过项目实施,每年在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智能化装备和纺织新材料、绿色印染、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实施技术成果转化30项。

二、支持范围

1.国内外大院名校、技术研发单位与我区企业的科技合作项目与成果转化项目。

2.重点支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理工大学及在我区建立技术转移中心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拍卖项目、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成交签约项目,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较大的重大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

其中,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香港理工大学及在我区建立技术转移中心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成果转化项目,评审时项目得分加附加分2分,通过技术拍卖获得的项目,加附加分5分。

根据技术合作经费的实际发生额,项目评审时相应加附加分,其中20万元以上的加附加分1分,50万元以上的加附加分2分,100万元以上加3分,每增加100万元追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奖励标准

经专家评审后的入围项目,对前10位、11位到20位、21位到30位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若实际支付技术合作费的50%低于上述奖励额度的,按实际支付的50%计)。

四、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柯桥区产业转型升级导向,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和产业化效益。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柯桥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定的资金、人才和产业化条件;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基础。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与大专院校、技术研发单位建有创新载体,并由创新载体负责组织实施。合作双方应有三年以上的合作协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载体应拥有与研究开发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实验仪器设备,拥有科研资产200万元以上,科研用房200平米以上,拥有10人及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其中院校研发人员须占30%以上。

4.项目有规范的技术合作合同(协议),且合同(协议)中已明确合作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5.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并通过技术拍卖或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科技大市场)合同备案。

6.项目申请单位当年已向合作单位支付技术合作费用,跨年度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柯桥区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当年新建的共建创新载体需另行提交柯桥区企业与院校(研究单位)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推荐表。

(2)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技术合作合同(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共建创新载体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情况报告,当年新建的共建创新载体需另行提交共建创新载体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申请单位本年度向合作单位支付技术合作费用的支出凭证和合作单位正式收款收据等证明材料。

(6)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7)创新载体科研资产、用房、仪器设备明细。

(8)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9)项目审计报告(包括创新载体科研资产、项目投入、向合作单位支付经费情况)。

有关表格可从柯桥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sxxkjj.gov.cn/)下载。

五、申报和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文档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请单位根据申请项目类别填写(打印)并提供项目申请表(盖章)和附件材料一式七份,按要求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初步审核。

2.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初步审核并盖章后,负责将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区科技局。项目申报常年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

3.区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择优扶持项目名单,报区财政局备案。

4.对扶持项目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网上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经费文件。

六、其它事项

本办法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

2.柯桥区企业与院校(研究单位)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推荐表

附件1

柯桥区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是否为技术拍卖项目

共建创新载体名称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合作单位名称

(盖章)

合作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合作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和创新点概述

项目总经费

(万元)

自筹部分

向银行

贷款部分

财政补助申请部分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其中

计划支付院校经费

(万元)

已支付院校经费

(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预期

销 售(万元)

税 金(万元)

利 润(万元)

出 口

(万美元)

其他成果

发表论文数

专利数

其中

发明专利

鉴定

(评审)

其他成果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学 历

职 称

从事专业

E-mail

项

目

主

要

成

员

姓 名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专 业

工作单位

项目分工

镇(街道、开发区)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

1.项目背景及意义;

2.项目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3.项目研发主要内容和技术关键;

4.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5.预期目标及计划进度安排;

6.经费预算与资金筹措;

7.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8.项目合作双方各自基本情况;

9.合作方式、人员落实情况、合作双方分工及职责;

10.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2

柯桥区企业与院校(研究单位)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推荐表

创新载体简况

共建创新载体名称

技术依托单位

(盖章)

区内共建企业

(盖章)

共建创新载体具体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件地址

是否独立法人单位

载体建立时间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是 □否

投入情况

载体注册资金

载体性质属性

我区比例

区外比例

(万元)

□股份 □合资 □独资 □其它

%

%

总投入

(万元)

其中仪器

与设备投入

区内投资

区外投资

载体场地

面积

计划(近三年)

已到位

区外单位出资

其中:现金 无形资产

人员情况

载体从业人员总数(人)

区内企业

技术依托单位

总人数

其中博士和副高级

以上职称(人)

总人数

其中博士和副高级

以上职称(人)

合作研发情况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总投资

已投入

项目来源

创新载体建设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进度、定位目标、服务对象等)

镇(街道、开发区)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共建创新载体建设方案参考提纲:

(一)共建创新载体的背景和意义;

(二)共建单位基本情况与可提供的配套支撑条件;

(三)载体组成方案;

1.组成方案与性质;

2.组织机构与研究队伍;

3.载体运行机制及双方分工职责;

(四)主要功能、任务和目标;

1.载体主要功能、目标定位及服务对象;

2.主要研发方向和研究内容;

3.载体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五)建设内容、计划进度、投资估算;

1.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和计划进度安排;

2.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六)载体建设进展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科技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与当地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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