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填报2015年度省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04-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确定。请各有关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数额(含学校联合资助经费)设定,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填写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

特别提醒:1、项目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发表的各类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当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并且发表、介绍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2、项目预期成果指标中,SCI(SSCI)收录、EI收录的指标,均指的是期刊论文数(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项目结题时,不计入该类指标)。

项目负责人应于51016:00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学校将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并于515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于53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以上文件执行。

经费各栏目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如下:

1.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 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特别注意,车辆租赁(私车公用)的汽油费,不在此范畴之列。

5.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开支标准。特别注意,本栏目所指会议费为我校主办的会议所产生的费用,而参与国内的学术会议所缴纳的会务费等属于差旅费的范畴。

7.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和购买(许可)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 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

10. 专家咨询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11.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和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严格按项目资助经费的8%做预算,计算依据填写依托单位的项目管理费用

12. 科研人员的激励费用,应当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津补贴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将生成计划书PDF文件。项目负责人打印PDF文件一式三份,由各学院汇总,统一于65递交至科技处。

三、科技处联系人:朱恩泽、许玲,电话:8684305286843695

附件:1. 我校2015年度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人员名单:

【理学院】:林加云、刘宏艳、沈 益、王艳利、奚凤娜、薛敏、张建明、赵福刚、赵廷玉、郑莹莹

【生命学院】:丁先锋、郭江峰、姜永厚、李 欧、刘 立、潘建义、吴方丽、熊杰、杨宗岐、张海花

【机控学院】:陈洪立、陈建军、陈建能、李 昳、潘海鹏、徐 惠、赵新龙、赵

【材纺学院】:李仁宏、林俊雄、唐红艳、王 秉、杨

【信息学院】:童基均、汪亚明、徐伟强、杨晓城

【经管学院】:黄玉晶、李泽彪

【服装学院】:金艳苹、刘

【建工学院】:胡 广

【法政学院】:阳盛益

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1.doc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