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要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
(二)新近回国,并于2011年1月1日后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五)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3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国家人社部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小额资助项目。主要资助除人社部资助外,其他比较优秀的项目,资助额度为1-2万元人民币。
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选择申报人社部重点、优秀、启动类资助,未获得人社部资助的项目,全部作为省小额资助的评审对象。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员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和申请资助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在从事学科所属学院进行申报。
2. 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人事处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3. 各学院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材料,聘请同行专家填写“同行专家意见”(“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并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4. 各学院(部)于2014年1月9日前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的简介(电子文档)、《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纸质1份及电子文档,盖学院公章)和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校人事处加盖公章)上报科技处。
四、已完成项目结题
已完成的项目,填报《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总结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并提供论文和获奖等附件材料,左侧两枚订书针简单装订成册)。各学院(部)于2014年1月9日结题材料上报科技处。
五、科技处联系人:朱恩泽,Email:enze@zstu.edu.cn ,联系电话:86843052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1.doc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简介
2.doc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xls
4.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总结表
4.doc
科科技处计划项目科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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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1月8日前申报材料交杨琪,电子版发至yangqi@zstu.edu.cn。如有结题的老师也一并在1月8日前将材料交杨琪。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