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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8号)精神,现将我校全国教师育人楷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全省推荐候选人2名,省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请各学院(部)根据推荐条件至多推选1名候选人。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申报的材料要求为:1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电子版)2、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申报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5000字以内,电子版)。

请各学院(部)将电子材料于201659日前发送至邮箱:wangq@z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86843651

人事处

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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