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选派要求:选派工作流程、外语合格条件等暂参见附件,最终以留学基金委网站最新简章及项目要求为准(学校提前发布通知,留学基金委简章一般12月中旬以后在留基委网站发布)。
2、时间安排:学校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月11日(国家留基委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月15日,为确保按时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务请各学院(部)合理安排时间,提醒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工作日程提交材料)。留基委将于3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学校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书面批复后,组织派出工作。
3、申请时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须先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未被录取才可申请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1:1配套资助项目,今年提前至4月申报)。
5、申报人员须已制定2016年在职学习计划并经学校批准。
二、申请方式及推荐要求
1、个人申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提醒申报人员提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填写信息,以便在学校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后按照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成册,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报所在学院(部)审核。
2、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请各学院(部)按照学科归属做好在机关、直属单位、启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定岗科技与艺术学院教师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三、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及要求:请各学院(部)于1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书面申请材料(加盖骑缝章)和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5)。申报人员申请表pdf版(以学院+姓名命名)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汇总至一个word文件并以学院命名)统一发至邮箱gwpr@zstu.edu.cn。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建议提醒申请人提前准备上报材料,尤其是提前制定好明确的目标任务、合理可行的“研修计划”。对出现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省教育厅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以不予审核受理处理。
联系人:许联 电话:86843675 手机:15394285381
Email:gwpr@zstu.edu.cn
人事处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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