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及第一、二层次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确通知》浙教办函〔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对于推荐申报人选,各学院(部)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
二、选拔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人才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给我校名额为 10人。各学院(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需排序),推荐人选业绩特别突出的名额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2015年151人才工程校内选拔推荐一览表》(见附件3)各1份。3月13日前将上述附件1、附件2及附件3纸质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kzhanghz@zstu.edu.cn。
(二)推荐人选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须在本学院(部)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并请分管领导签字盖章,3月18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院办。
联系人:张凯 电话:86843303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