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理工教〔2013〕5号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激发我校大学生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学校设立了资助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和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专项经费,为规范该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助条件
1.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理工大学;
2.成果第一完成人为本科生;
3.论文投稿或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时,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在校生。
二、资助额度
对各类成果的资助额度见下表。
成果形式 |
成果级别 |
最高资助额度(元) |
论文 |
顶级、特级期刊 |
3000 |
SCI |
2000 |
一级期刊A类 |
1500 |
一级期刊B类、EI(会议收录的除外) |
1200 |
二级期刊 |
600 |
其它期刊、会议收录的EI |
300 |
专利 |
发明 |
3500(由科技处资助) |
实用新型 |
500 |
外观设计 |
250 |
软件著作权 |
|
500 |
其中论文级别认定以学校最新版国内学术期刊分级名录为准。
三、申请资助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2)专利证书复印件或专利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2.学院初审,并填写意见。
3.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