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关于开展2020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浙高教管函[2020]2号,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试行)”(浙高教管函[2020]1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申报建设课程、立项课程和认定课程的负责人等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做好2020秋季学期在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跨校共享课程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在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上选择“2020秋”课程教学周期发布课程,以供各高校跨校选课参考,扩大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和影响力。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秋季学期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开课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跨校共享工作指南(试行)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