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有关单位、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教育工作会
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
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
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
要的高素质“三创”卓越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9 年教育教学改革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足实际。项目研究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
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重点围绕高素质“三创”卓越人才培养的
机制体制研究,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本科专业认
证,建设“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
融合,推动课堂教学变革,深化“课程思政”改革研究,教师教学
发展研究,教学管理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及教学质量保障与评
价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革与实践。
2.鼓励创新。项目研究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
改革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加强教改成果的应用。
3.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或与行业企业
等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推进产教融合。
4.成果导向。倡导立项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
改革实践相结合,争取产生具有一定创新性与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
果和经验。
二、申报类型
2019 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
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设计选题,
一般项目也可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自行确定选题。今年的一般项目
中新设学生思政教育改革研究专项,将另行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
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同时项目组人员
组成合理,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
教改项目不超过2 项。
3. 申报项目应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预期
成果明确。
4. 重点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 年,一般项目一般为1 年。
5. 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
级标准》的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 篇,并在论文
中注明“浙江理工大学2019 年教育教学改革资助项目”,除此之外,
还应提交反映教改实效的标志性成果(见附表)6 项中的任意2 项;
一般项目验收时,应在公开杂志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 篇或撰写研
究报告1 份(不少于5000 字),并提交反映教改实效成果6 项中的
任意1 项。
预期成果
(1) 项目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
(2) 成果相关内容获新闻媒体报道或负责人在国内外会议上作与成果相关的主题
报告;
(3) 课程资源建设的成果;
(4) 新编教材、讲义;
(5) 自主开发制作的实验器材、软件及获得的专利;
(6) 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6. 学校“十三五”省优势专业、省特色专业可自立若干项教改
项目,其中至少有1 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开展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同时鼓励各学院(部)自立教改项目。自立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
确定后列为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并报教务处备案。
7.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与已立项
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内容重复的亦不再申报。
四、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资助经费与管理
1.2019 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40 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
10 项左右、一般项目30 项左右,自立项目不限项。
2.2019 年各单位拟申报立项数根据近三年各单位教改项目申
报立项数及完成情况而确定(见附件2)。
3.限项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获批后经费均由学校资助,
其中重点项目每项经费资助2 万元,分期下拨,立项拨付60%的经
费,达到学校中期检查要求后再拨付余下40%的经费。一般项目每
项经费资助0.5 万元,经费一次性下拨。自立项目获审定后经费从
相关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或学院自筹,每项经费资助不低于0.5 万
元,由项目所在学院统一管理。
4.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5.完成情况良好的校级教改项目将获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
目。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者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其中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式5 份)、一般项目(一式2 份)报所在
单位教学秘书处;机关各单位、直属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申报书、
一般项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教务处。
2. 各单位需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与专业建设、教师专业
发展等内容整体统筹与规划,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此基础
上择优向学校推荐,汇总表(一式1 份)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
字、单位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电
子版材料发送至yqxu@zstu.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 年5 月6
日。
3.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
目。
相关文件、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徐宇清联系(行政楼135 办公
室,电话:86843069)。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2019 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2019 年各单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推荐申报数
3.《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略)
4. 申报汇总表(略)
5. 我校“十三五”省优势专业、省特色专业一览表(略)
教务处
2019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