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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 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

《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

法》(浙理工教〔2013〕5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家级大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决定对2017 年度立项的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工作针对我校2017 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表1);执行时限到期未完成

的项目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4),学院核实

情况后,将其书面报告及相关调查材料报送学校,经学校批准

后方可延迟验收。

二、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

项目过程及作品图片、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等(具体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项目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

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

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3),

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 字。

3、项目过程管理材料: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资料、

材料、文件(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科技查新报告、调

研报告、研究日志、运行记录、原始记录数据、经费使用台帐、

项目阶段报告等)。

4、个人总结: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项目的总结,主要介

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项目在能力培

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心得和体会

及项目在促进就业及创业方面的效果(配照片),字数要求不

少于1500 字。

5、自查报告统计相关数据,详见附件6,要求学院统一汇

总后提交电子稿到173231485@qq.com。

三、验收程序

1、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项

目指导教师应回避)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

评定验收等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验收参考标准见附

件5,优秀率控制在35%以内)。评定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

项目,延期验收。

2、各学院于4 月22 日前将验收项目的完整资料报送至教

务处(1 号楼124 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173231485@qq.com。

附件:

1.2017 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 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参考标准

6. 自查报告统计相关数据

教务处

2019 年4 月16 日

抄送:

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2019 年04 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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