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
《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
法》(浙理工教〔2013〕5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家级大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决定对2017 年度立项的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工作针对我校2017 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表1);执行时限到期未完成
的项目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4),学院核实
情况后,将其书面报告及相关调查材料报送学校,经学校批准
后方可延迟验收。
二、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
项目过程及作品图片、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等(具体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项目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
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
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3),
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 字。
3、项目过程管理材料: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资料、
材料、文件(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科技查新报告、调
研报告、研究日志、运行记录、原始记录数据、经费使用台帐、
项目阶段报告等)。
4、个人总结: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项目的总结,主要介
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项目在能力培
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心得和体会
及项目在促进就业及创业方面的效果(配照片),字数要求不
少于1500 字。
5、自查报告统计相关数据,详见附件6,要求学院统一汇
总后提交电子稿到173231485@qq.com。
三、验收程序
1、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项
目指导教师应回避)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
评定验收等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验收参考标准见附
件5,优秀率控制在35%以内)。评定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
项目,延期验收。
2、各学院于4 月22 日前将验收项目的完整资料报送至教
务处(1 号楼124 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173231485@qq.com。
附件:
1.2017 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 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参考标准
6. 自查报告统计相关数据
教务处
2019 年4 月16 日
抄送:
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2019 年04 月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