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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下达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日期:2017-09-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始落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以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生物技术系与生物制药系(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系课程放在制药系)分别审核、学院批准的方式开展。

一、教师个人申报方式如下:

1、“专业课”教学任务申报方式:请意向担任专业课程授课教师的老师到课程归属系秘书处申请。申请时需本人签字,核对授课信息,并同时提交课程学生用书、教师用书(仅指课程教材,不含辅助教材)信息。

2、“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方式:根据教师本人所在系向相应系秘书处申请。

3、教学任务个人申报时间:20171013日(周四)1600止。

4、生物技术系、生物制药系联系人:

生物技术系系主任:金伟波;系秘书:祁哲晨15356687516zqi@zstu.edu.cn

生物制药系系主任:吕正兵;系秘书:刘立8684355515988865108runnerupstone@qq.com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系系主任:韩兵男;系秘书:叶婷13486108555ytjxln@163.com.

二、各系教学任务安排上交学院时间:201710181600止。需上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系教学任务通知书(纸质版需有教师签名)、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书(纸质版需有教师签名)、教材任务书(教师用书,需有教师签名)、教材任务书(学生用书,需有教师签名)。

各系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注意以下方面:

1. 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必须具备:(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2)《浙江理工大学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培养对象,还须获得由学校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2教授每年必须独立、系统、完整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至少32学时以上课程(含实验课,但不含讲座、实习、实践类课程)。且每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总量不得低于48学时。

教授包含学科在本学院、但工作岗位不在本学院的其他人员,其上课计入学科所在学院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

在非学科所在部门工作的教授应主动联系学科所在部门,落实上课事宜。

3.管理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请参照浙理工人【201414号文件《浙江理工大学坐班制人员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本系的教学工作总量以及学校对不同人员教学工作量的要求指导性意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1) 教师如有进修计划,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如因进修计划不确定而需承担教学任务的,务必提前落实好解决预案,以免影响正常教学。(2)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均靠后的教师应适当控制其上课门数,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以确保教学质量。

5.各系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必须对本学期使用的教材一并落实,要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获省部级以上奖、国家规划、省部重点(统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不同课程,特别是跨学期的不同课程教材要避免重复征订。

6.合班原则:建议生物技术(留学生)与生物技术合班;生物技术(全英文留学生)与生物技术(全英文)合班;课程名相同、考核方式不同的课程不允许合班。实验课建议30人左右一班,请确定班级数。

联系人:周秀梅86843564zhouxiumei824@163.com.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浙江理工大学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书.xls

教师用书汇总表(教材).xls

生物技术系-教学任务通知书.xls

生物制药系-教材任务书.xls

生物制药系-教学任务通知书.xls

生物技术系-教材任务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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