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新的教改项目申报对象是各实验班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和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师,内容是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相关的,经费由启新学院支出(不占用专业学院指标、经费),具体见通知,若有疑问,请与启新学院陈老师联系。
各相关专业学院(部):
为推进学校本科拔尖人才培养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解决启新学院、创业学院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紧扣主题。项目研究要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题,紧扣我校拔尖人才和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2.鼓励创新。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创新、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
3.注重实效。立项坚持质量第一,学院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实践性强、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各实验班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和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师皆可申报。
2.项目申报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和创业教育相关主题,二类项目为课堂教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与其它改革。一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二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同时项目组成人员配备完整、合理。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主要围绕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推动小班化教学、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就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而言,已开设课程和新建课程均可申报。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
4.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近 3年已有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立项项目,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项目内容有重复的也不得申报。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以及高等教育学会等方面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为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学院拟对因限于名额未能立项,但立题新颖、操作性强、预期成果较为丰富的教改项目作为院立项目进行培育,并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完成后,经学院审核后将项目结题材料以不多于培育项目立项数的30%报送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择优认定其为校级教改项目。
6.一类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二类项目一般为1年。
7.一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的二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并在论文中注明“浙江理工大学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资助项目”,除此之外,还应提交反映教改实效的成果(见下)7项中的任意2项;二类项目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的二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5000字),并提交反映教改实效成果7项中的任意1项。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反映教改实效的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条:
(1) 项目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方案等;
(2)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方面的成果(其中,创业教育课程成果包括:课程大纲、讲义、课件和课程资源等教学文件);
(3) 课程资源建设的成果(如网络教学平台或优质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
(4) 新编教材、讲义;
(5) 自主开发制作的实验器材、软件及获得的专利;
(6) 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指导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7) 其它。
三、项目立项名额分配、经费资助与管理
1.拟立一类项目2项,二类项目1项。
2.院立项目3到5项,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决定。
3.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一类项目择优推荐到学校,学校经过评审将以教学改革专项资助,其项目和资助经费列入校级教改一类项目管理。
(2)二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由学院一次性下拨,列入校级教改二类项目管理。
(3)院立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由学院一次性下拨。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实验班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和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师,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直接向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申报。一类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二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送10号楼625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qxxy@zstu.edu.cn。所有材料于2017年5月27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2.形式审查。学院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启新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一类项目推荐到学校。
4.发文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17年立项的教改项目,推荐到学校的一类项目未予立项的,作为二类项目资助,并由教务处发文公布。二类项目未予立项的,施具体情况转为院立项目。相关文件、申请书及汇总表等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启新学院陈老师联系。(10号楼625室,电话:86843795,qxxy@zstu.edu.cn)
启新学院 创业学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