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有关单位、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解决当前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与难点问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足实际。项目研究要以学生受益、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为主题,紧扣当前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与实践。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2. 鼓励创新。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研究、实践应用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
3.保证质量。项目申报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学校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操作性强、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为两类: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
1.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可参照《申报指南》设计选题,二类项目也可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自行确定选题。
2.一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二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同时项目组人员组成合理,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超过2项。
4.正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等项目内容重复的也不再申报。
5.一类项目须经各学院(部)、职能部门推荐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二类项目采取“推荐+备案”,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备案;职能部门申报的二类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6.为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学院(部)可对因限于名额未能立项,但立题新颖、操作性强、预期成果较为丰富的教改项目作为院立项目进行培育,并报教务处备案。项目完成后,经学院审核后将项目结题材料以不多于培育项目立项数的30%报送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质量择优认定其为校级教改项目。
7.一类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二类项目一般为1年。
8.一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的二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并在论文中注明“浙江理工大学2017年教育教学改革资助项目”,除此之外,还应提交反映教改实效的成果(见下)7项中的任意2项;二类项目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的二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5000字),并提交反映教改实效成果7项中的任意1项。
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反映教改实效的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条:
(1) 项目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方案等;
(2) 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方面的材料;
(3)课程资源建设的成果;
(4) 新编教材、讲义;
(5) 自主开发制作的实验器材、软件及获得的专利;
(6) 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指导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7) 其它。
(二)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2017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围绕建立优质高效课堂、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展开,倡导混合式、案例式、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在课堂中的应用与研究。
1.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课、实验课,并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前期基础,立项后须在课程中连续实施至少两轮以上的教学实践。
2.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牵头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副高及以下,鼓励讲师申报;
3. 正主持省级、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与已立项课程建设项目、教改项目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2018学年已确定出国访学的教师,也不宜申报。
4. 项目建设期两年,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每年一份项目进展报告、每轮实施的学生学习感受、项目结题总结报告以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
三、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资助经费与管理
1.2017年校级各类教改项目各单位拟申报立项数(见附件2);2017年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50余项,其中一类项目15项左右(含丝绸产业与文化建设研究4项)、二类项目50项左右;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不交叉。
2.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一类项目每项经费资助1万元,分期下拨,立项拨付50%的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30%的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20%的经费。
(2)职能部门和图书馆的二类项目每项经费资助0.2万元,由学校资助。学院(部)二类项目每项经费建议资助0.2-0.4万元,由项目所在学院(部)资助;二类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
(3)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每项经费资助0.5万元,分期下拨,立项拨付60%的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40%的经费。
3.一类项目、职能部门二类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负责管理(含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二类项目由学院(部)负责检查验收,学校进行抽查。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部)、职能部门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的一类项目进行推荐排序。一类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二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报送教务处;职能部门申报的一类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二类项目(一式2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教务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qxu@zstu.edu.cn。所有材料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完毕。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相关文件、申请书及汇总表等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徐宇清联系(行政楼135办公室,电话:86843069)。
附件:1.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doc
2.2017年各单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拟申报立项数
各单位立项数.doc
3.《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4. 《浙江理工大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5. 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汇总表.xls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