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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推荐创业类慕课的通知
日期:2016-04-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务 〔2015〕9号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推动高校开好创业类课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爱课程网设立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范围

课题选题即课程主题,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由申报教师自主确定。选题要结合行业、地方和学校情况,突出创业工作特色。

选题范围:

1.通识类创业课程,侧重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如创业市场、创业团队、创业财务、创业融资、创业模式等;

2.专业类创业课程,充分结合专业行业实际,如新媒体创业、电商创业、教育行业创业等;

3.其他有重要意义的选题,如公益创业、女大学生创业等。

申报课题面向全国高校,通过课题形式建设50门创业类慕课。首期计划确定20个课题,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课题经费,2016年底完成课程建设工作,2017年春季学期在爱课程网投入使用。

二、课题要求

1. 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需在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

2. 课题研究任务包括确定课程主题、编制课程大纲、设计课程教学、考评体系和翻转课堂指引等,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

3. 课程将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开设,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际运行后反响较好的课程,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颁发课题证书,并参加教育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4. 课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

2.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1)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2);

(2)课程大纲(电子版);

(3)1-2课时教学设计(电子版);

(4)1-2段本课程教学视频(电子版,每段5分钟);

(5)其他相关材料。

3.每校限报一个课题。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推荐。

四、保障措施

学校将为入选的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相应的经费资助,确保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重要建设与研究项目及成果等的级别认定与量化标准》认定相应项目等级。

 

 

联系人:关勤(行政楼135),电话:86843069

邮箱:gq-jw@zstu.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创业类慕课建设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表.doc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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