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 201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教育部重点课题
4.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三、申报人资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2016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具体要求如下:
1. 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的“国评”材料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的“省评”材料
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并将评审书与活页评审表电子版发至yqxu@zstu.edu.cn。
所有申报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16年4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徐宇清处。
五、其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他申报表格等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56385262031768)或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16/3/7/art_174_24722.html)查询下载。
教务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