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类型。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联系人申请开户,开户时需提供申请人姓名、电子邮箱、职称等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提交附件的具体要求,参见《指南》)。
《指南》将于2020年1月中旬在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挂出,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度申请人的限项规定将有重大调整,请申请人特别关注《指南》中的申请人条件和申请人限项规定部分。同时,申请人务必关注《指南》中申请项目所在科学部的一些特殊规定。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实行以下改革举措,主要包括:
(1)深入推进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将扩大分类评审的试点范围,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纳入试点。申请人在填写试点类型项目申请书时,需要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附: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内涵。
属性I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属性II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属性III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问题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属性IV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2)优化人才项目资助体系。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有关国家杰青和优青项目与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详见《指南》。
(3)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将申请人与参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在罗列代表性论著时,请仔细核对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标识、所有作者顺序、多个通讯作者标注等信息,保证准确无误,避免申请项目在后续评审阶段被区别对待);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项以内。
(4)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加入科研诚信承诺书。
(四)项目申请书撰写事项。
1、申请人仔细阅读并按照《指南》→“申请须知”→“申请书撰写要求”撰写申请书。
2、基金委按照“调整优化学科布局”改革要求,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开展申请代码调整试点,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适度拓展二级申请代码。另外,还有部分科学部的申请代码有少量调整。最终调整以《指南》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关注。
3、申请书中经费预算要求:
①、申请项目资助强度请参考《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
②、申请书经费预算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两部分:预算表中的各预算栏目说明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预算说明书中需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合作研究经费应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③、原则上不得购置仪器设备,如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进行单独说明。
请各申请人在编报预算时,考虑上述规定。
二、具体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9日 |
发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
2020年01月16日 |
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的第一次网上提交 |
2020年01月18日 |
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各学院组织论证评审,返回修改意见 |
2020年03月01日 |
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各学院再次组织论证评审,返回修改意见 |
2020年03月06日 |
各学院汇总上报科研院。 |
2020年03月08日 |
科研院组织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
2020年03月13日 |
各学院上报最终版申请书。 |
2020年03月15日 |
科研院网上审核确认申请书,并整理材料上报基金委。 |
其它说明:
1、为更好的了解各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进度,加强各学院之间的宣传交流,请各学院在每周五下午15:00前反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按照学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辅导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在2020年1月16日-18日,对申请人提交经专家精心辅导的项目申请书第三稿,学院再次组织论证评审,返回修改意见(科研院派人参会)。在2020年2月24日-3月1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经专家精心辅导的项目申请书第四稿,学院再次组织论证评审(科研院派人参会)。
(二)、上报材料要求:
1、2020年3月6日,各学院汇总上报材料:①项目汇总表1份,②纸质申请书1份(含无纸化申请项目,用于学校初审)。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书。
2、2020年3月13日上报正式版申请材料:①项目汇总表1份(学院盖章),②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无纸化申请项目交一份)。
纸质申请书使用A4纸双面复(打)印,左侧两枚订书钉装订,最后签字页和盖章页双面打印(盖章页面朝外装订作为封底)。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后果自负)。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其他说明
1、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①、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②、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③、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④、不得将已获得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2、2020年度将继续延续面上项目申报两年停一年的政策。特别提醒:因连续申报了2次面上项目被限报面上项目的人员,可以申报其他类型。建议正高职称人员可申报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等类别项目,建议副高职称人员可申报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联合基金培育类项目等,其他人员可报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仇旭、朱恩泽。
联系电话:0571-86843695、13819172110
0571-86843052、18057139139
邮箱:qiuxu_536@163.com、enze@zstu.edu.cn
4、各相关学院联系人:
材料学院:吴飞燕,Email:840724730@qq.com
纺织学院:陈冬芝,Email:dzchen@zstu.edu.cn
机控学院:杨徽,Email:jkky@zstu.edu.cn
信电学院:孙政荣,Email:xdky@zstu.edu.cn
生命学院:杨琪,Email:yangqi@zstu.edu.cn
建工学院:盖燕芳,Email:350416171@qq.com
理学院:胡燕,Email:huyan04@163.com
经管学院:郑晓珍,Email:jgky@zstu.edu.cn
其他学院:仇旭:Email:qiuxu_536@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
2、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公布)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常见问题解答见问题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question/helpIndexMain?qtype=hotest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2020年版)
5、各学院(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