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项目申请人: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金〔2019〕48号)文件精神(附后),2020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组织和指导,共同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变化较大(特别是申请要求——详见申请通知附件2),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申请通知(附后),按照申请通知、申请填写指南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填报项目申请。
二、申报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04月28日 |
科研院发布学校申请通知。 |
05月10日 |
非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用户应在5月10日前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递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具体说明详见申请通知) |
05月10日~05月28日 (系统05月10日9:00开放) |
1、项目申请人按《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点击下载)的要求撰写申请书正文。 2、完善会员信息。各学院通知申请人(包括参与申请人员)登录省自然基金网站(由政务服务网链接进入),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 3、申报省公益技术研究项目(含分析测试项目和实验动物项目)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6时。 |
05月29日~06月03日 |
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写项目申请,并上报依托单位。 项目申请人务必生成并下载申请书全文PDF文档自行检查格式(在附件上传页,按“试生成”链接生成申请书全文PDF),并发送到各学院科研秘书电子邮箱,由各相关学院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把关。 |
06月04日~06月09日 |
科研院在线形式审查。项目负责人按照形式审查及各学院反馈的修改意见撤回修改,修改完毕后及时上报依托单位。(申请人集中申报截止:06月10日16:00时) |
06月10日~06月13日 |
科研院整理材料,并上报省基金委。 |
注意:
1、会员信息是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会员信息,在申请人添加主要成员的时候同步到申请书中,若有更新,申请人需先删除再重新添加主要成员。
★务必完善项目申请人和主要成员“会员信息”中“基本信息”和“个人简历”部分。
“基本信息”修改后,点击“递交保存”,此时帐号将锁定,需要单位管理员审核。
“个人简历”修改后,点击当前页的“保存”即可(帐号不会锁定),请不要去“基本信息”页点“递交保存”按钮。
“个人简历”参考格式:
姓名,男,***出生,博士,教授,博导,各类头衔、学术兼职、学术荣誉等等。工作学习经历。目前主要从事***的研究,论文、获奖、专利等科研成果情况,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主要代表性论文: 1、....。2、....。…
获奖:1、....。2、....。…
...
三、申请书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20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网上填写申请书前,请务必确认会员信息完全真实准确,申请书开始填写后不要修改会员信息,以免出错。若未注册账号,请及时注册并通知科研院联系人开通。
注:会员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历”、“成果”、“科研项目情况”四部分。其中修改 “基本信息”内容后,点击“递交保存”按钮(递交后,该会员账号锁定,需要等待单位管理员开通)。“个人简历”、“成果”、“科研项目情况”部分内容修改,直接点当前页的“保存”即可(该会员账号不会被锁定),请不要去点击“基本信息”的“递交保存”。
2、经费预算问题: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见附件)、《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的吻合情况。其中直接经费按项目执行情况预算,并请综合考虑项目执行时各栏目之间的调整规定。注意:间接经费 = 总经费 *30%。
3、上传正文前,请检查:1)、申请书页眉部分是否有“2020年度”字样。2)、开头是否有“申请书正文”五字。3)、是否已按最新《2020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书写正文。4)、正文内容不要放在方框中。5)、正文内容不要出现申请人、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杰青、重点除外)。
四、其他
1. 取消联合资助计划。
2. 取消省杰青推荐表。
五、科研院联系人:仇 旭,联系电话:86843695,Email:qiuxu_536@163.com
唐艺珊,联系电话:86843052,Email:851432385@qq.com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委办发〔2017〕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
项目申报图解
科研院高新技术处
2019年04月2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金〔2019〕48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现就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导向
重点围绕“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中心任务,重点资助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加大对高能级基础研究机构、载体和高水平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鼓励面向科学前沿的自由探索。
(一)支持基础研究。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对前沿科学问题的研究,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促进学科均衡发展,在若干科学前沿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二)突出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领域。瞄准有望并跑、领跑的基础研究领域,依托优势科研单位、平台载体和人才团队,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打造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高地。
(三)对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坚持需求牵引,支持引导科研人员主动对接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解决一批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四)面向青年科研人员。资助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青年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加大对未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好“种子资金”的作用。
(五)鼓励自由探索。整合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尊重基础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鼓励科研人员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政策环境和资助体系。
(六)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统一模式的要求,与省内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共同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加快形成财政引导、多方参与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
(七)强化绩效导向。对依托单位在项目管理、实施绩效、科研信用等方面工作予以评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实施项目绩效好、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效显著的依托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对项目验收率偏低的依托单位按一定比例扣减项目立项数量,从每年验收的基础公益研究项目中按需择优给予持续支持。
二、项目类别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两个二级计划,2020年度计划资助项目类别如下:
(一)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实施规划和2020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由国家基金委向全国公开发布并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和评审。
(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后备人才,培养一批高水平青年学术骨干。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重点领域和优势学科,促进一流高校、学科和科研院所发展。
(四)省自然科学基金探索项目。资助科研人员聚焦有限目标进行自由探索,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
(五)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行业科技进步需求开展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以及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申报通知计划于今年8月初发布。
三、申报要求
(一)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是省科技厅“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事项之一,为此,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址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将统一作为2020年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入口。请申请人选择“省级基础公益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用身份证进行注册,再点击跳出的链接便可跳转到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请(咨询电话:0571-87353861, 85118011)。
(二)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请填写指南”(见附件1)和 “各类项目申报要求”(附件2)。
(三)非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用户应在5月24日前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递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省基金办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2019年5月25日-7月31日期间暂停受理依托单位申请和依托单位管理员变更事宜。
(四)各单位项目申请限额见附件3。
(五)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各依托单位申请总量的50%。
(六)依托单位须先完成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依托单位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再参加2020年度项目申报。
(七)各高校附属医院应选择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作为依托单位独立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四、申报和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集中填报
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时-6月10日下午16:00。各单位可适当提前截止时间,以便审核。
(二)各单位统一上报
2019年6月11日-13日,各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检查、督促项目申请人按时完成集中填报工作。各单位统一上报后,网络系统将关闭该单位的申报功能,请谨慎操作。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初审:计划于2019年6月下旬,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格式进行初审,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第一轮专家评审:计划于2019年6月下旬-7月底,按项目类型和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分设4档,第一档为5分、第二档为4.3分、第三档为2.5、第四档为0.7分,按拟立项项目的一定比例划定通过第一轮专家评审的分数线。
3.立项评审:计划于2019年8月下旬,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织会议评审,对重点、探索项目按学科代码分组后,从省基础公益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相对应的省内专家进行评审,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评审按联合基金管理办法或联合基金协议进行,公益项目由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立项评审。
4.决策:计划于9月中旬,由省基金办、省科技厅业务处根据立项评审结果提出拟资助项目建议,报请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
五、公开与反馈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
(一)公示内容:对全社会公示申请项目(包括项目组成员、会员成员介绍、申请人曾主持和正在主持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等简表内容)、拟立项项目(包括申请书摘要内容)信息。
(二)反馈内容: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反馈初审结果、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立项评审结果。
(三)公示网站: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
六、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文一路115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楼8楼东801房间王楠,邮编310012,电话:0571-85214970。
(二)申报咨询
1.依托单位及会员注册
联系人:王楠 0571-85214970 wangnan@zjnsf.gov.cn
2.网络系统支持
联系人:周世官 0571-87353861 zsg@zjnsf.gov.cn
3.省自然科学基金
生命科学、化学科学、地球科学项目
联系人:钱昊 0571-88212603 qianhao@zjnsf.gov.cn
信息科学、数理科学项目
联系人:徐 敏0571-88212789 xumin@zjnsf.gov.cn
周世官0571-87353861 zsg@zjnsf.gov.cn
医学科学项目
联系人:林思达0571-85119257 linsida@zjnsf.gov.cn
工程与材料科学项目
联系人:宣晓冬 0571-88217337 xxd@zjnsf.gov.cn
王 晶 0571-86964972 wangjing@zjnsf.gov.cn
管理科学项目
联系人:吴正光 0571-88212780 wuzhengguang@zjnsf.gov.cn
王 晶 0571-86964972 wangjing@zjnsf.gov.cn
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
联系人:吴正光 0571-88212780 wuzhengguang@zjnsf.gov.cn
王 晶 0571-86964972 wangjing@zjnsf.gov.cn
4.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
工业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0571-87054142
农业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邵晖0571-87055372
社发领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叶琳0571-87056405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合作处 洪晨鸣0571-87055837
实验动物项目
联系人: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褚晓峰 0571-86952350
省科技厅基础处 陈 勇 0571-87054006
分析测试项目
联系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
何世伟 0571-87054137
省科技厅基础处 史 杰 0571-87054693
附件: 1.项目申请填写指南
2.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要求
3.2020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单位申请限额
4.2020年度省实验动物项目申请指南
5.2020年度省分析测试项目申请指南
6.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