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12号)和《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设备[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对在研的实验室科研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自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所有在研的实验室科研项目(即理工类在研科研项目)。
二、填报要求
所有在研的实验室科研项目,都须自查是否有涉危因素,并填写《科研项目危险因素备案自查表》,并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签署意见及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到科研院。若横向项目实际已完成,则只需提交《横向项目结题证明》。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5月7日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科研项目危险因素备案自查表》或《横向项目结题证明》交到科研院(行政楼438室)。
纵向项目联系人: 仇旭 86843695 qiuxu_536@163.com
横向项目联系人: 苏杭 86843054 345765440@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4月25日
附:1_科研项目危险因素备案自查表
2_横向项目结题证明
3_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