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完善我校报奖工作科研诚信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19-0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9111日,浙江省科技厅根据实名举报,调查和撤消了流行性出血热病原——汉坦病毒生态与分子流行病学应用项目2017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并予以顶格处罚,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由项目推荐单位和主要完成单位慈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依规对范飞能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撤销因该奖项给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带来的其他奖励和荣誉。将项目负责人范飞能的违规失信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信用中心,自该行为被记入学术诚信档案之日起五年内,范飞能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担任科技评审评估专家、被推荐(提名)为科学技术奖励候选人。

省科技厅将以此作为科研诚信建设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为了切实落实省科技厅通知精神,自2019年起,我校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不得代签。负责人需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所有论文作者和专利发明人同意,并由其签署知情同意报奖证明,不得代签。

二、报奖材料需在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公示10天以上,公示过程不得造假。

三、由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对申报材料做出承诺。

相关链接1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撤销“流行性出血热病原——汉坦病毒生态与分子流行病学应用”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情况的通报
相关链接2:科研人员靠他人论文骗取省级科技奖 浙江省科技厅:顶格处罚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118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