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3-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详情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737号),网址链接: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7/0101_75382.htm

请务必根据要求准备推荐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科技奖校内申报进程安排

序号

 

  

1

38日前

各学院对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省奖的科研人员进行摸底,并反馈科研院。

2

310

科研院对拟报奖人员进行培训,介绍省奖流程及注意事项。

3

315

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项目完成人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平台(网址:sta.zjsti.gov.cn),按照要求开始在线填写。

4

322日前

项目完成人将书面推荐材料1份报送科研院

5

327日前

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辅导

6

330-48

在推荐单位、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10天公示

7

410

项目完成人提交书面推荐材料1份(含推荐书和附件)

8

412日前

科研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9

413

项目完成人完成网络填写、提交和推荐,提交书面推荐材料(共6份,其中2份带附件材料,有一份必须为原件)

10

414

科研院统一办理校内盖章

11

415

科研院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成果书面材料经省教育厅盖章后,报送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二.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成果应是近5年内(即201241日至2017331日)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

2.同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选。

3.通过行业评审组评审的项目成果,要求撤回的和连续2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须间隔1年以上才能再次被推荐。
     4.
作为主要知识产权的专利,要求是已授权且仍有效的的发明专利,除要附发明专利证书外,还要求提供知识产权有效证明(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免费出具相关证明,由于全省的报奖单位都将委托该机构查询,请提早安排委托事宜)。
   

联系人:韩立

联系方式:8684327213656650879

E-mailhanli@zstu.edu.cn

 

      

201737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