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详情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7〕37号),网址链接: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7/0101_75382.htm
请务必根据要求准备推荐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科技奖校内申报进程安排
序号 | 日 期 | 内 容 |
1 | 3月8日前 | 各学院对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省奖的科研人员进行摸底,并反馈科研院。 |
2 | 3月10日 | 科研院对拟报奖人员进行培训,介绍省奖流程及注意事项。 |
3 | 3月15日 | 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项目完成人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平台(网址:sta.zjsti.gov.cn),按照要求开始在线填写。 |
4 | 3月22日前 | 项目完成人将书面推荐材料1份报送科研院 |
5 | 3月27日前 | 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辅导 |
6 | 3月30日-4月8日 | 在推荐单位、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10天公示 |
7 | 4月10日 | 项目完成人提交书面推荐材料1份(含推荐书和附件) |
8 | 4月12日前 | 科研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
9 | 4月13日 | 项目完成人完成网络填写、提交和推荐,提交书面推荐材料(共6份,其中2份带附件材料,有一份必须为原件) |
10 | 4月14日 | 科研院统一办理校内盖章 |
11 | 4月15日 | 科研院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成果书面材料经省教育厅盖章后,报送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
二.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成果应是近5年内(即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
2.同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选。
3.通过行业评审组评审的项目成果,要求撤回的和连续2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须间隔1年以上才能再次被推荐。
4. 作为主要知识产权的专利,要求是已授权且仍有效的的发明专利,除要附发明专利证书外,还要求提供知识产权有效证明(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免费出具相关证明,由于全省的报奖单位都将委托该机构查询,请提早安排委托事宜)。
联系人:韩立
联系方式:86843272,13656650879
E-mail:hanli@zstu.edu.cn
科 研 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