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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示和分配2016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16-12-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院各位老师:
    您好!下文转发校科研院关于公示和分配2016年度全校科研工作量的通知,请各位关注各时间节点。如对公示成果有疑义的,请以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总书面意见于2017年1月2日下午4点前发至cissyzstu@yeah.net,由于1月3日9点前学院将统一统计上报校科研院,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意见原则上不予受理,烦请各位老师理解。

     同时,也请各位老师及时进入系统进行工作量分配,感谢各位老师对学院科研工作的支持!

 

                                                                  生科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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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科研业绩量化标准(2015年修订)》(浙理工科〔2016〕2号)和《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科技〔2012〕02号)文件精神,科研院对2016年度全校科研工作业绩进行了核算,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待定和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另行通知)。

为配合学校考核、评优工作,及时发放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分配与公示同期进行。公示期为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日。对核算结果有疑义的,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00前将书面意见(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反馈给科研院综合管理科。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意见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在2016年12月30日下午15:00-2017年1月3日15:00期间登录科研系统(进入“我的科研考核”/“科研业绩分配”)完成项目、成果的工作量分配。

 

附件:2016年度全校科研成果工作量_公示稿.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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