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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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部):

接浙江省科协文件通知,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已全面开始。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

(二)推荐名额

各相关学院(部)限推荐1名,学校择优推荐1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二)十佳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份;

2.《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

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十佳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还需提交2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用词须严谨准确)。

四、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2016510

 

请各相关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有问题及时与校科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徐阿进    

电话:86843053

邮箱:ajxu@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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