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详情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6〕15号,见附件1),网址链接: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6/0101_68883.htm
请务必根据要求准备推荐材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省科技奖校内申报进程安排
序号 | 日 期 | 内 容 |
1 | 2月29日前 | 项目完成人所在学院加强对预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前组织领域内专家辅导1次以上。在2月29日前,将预申报书面材料(即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3份报送科技处 |
2 | 3月5日前 | 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
3 | 3月6日 | 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项目完成人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申报平台(网址:sta.zjkjt.gov.cn),按照要求开始在线填写。 |
4 | 3月10日前 | 项目完成人将书面推荐材料1份报送科技处 |
5 | 3月15日前 | 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辅导 |
6 | 3月15-24日 | 在推荐单位、前3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10天公示 |
7 | 3月25日 | 项目完成人提交书面推荐材料1份(含推荐书和附件) |
8 | 3月27日前 | 科技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
9 | 3月29日 | 项目完成人完成网络填写、提交和推荐,提交书面推荐材料(共18份,其中2份带附件材料,有一份必须为原件) |
10 | 3月30日 | 科技处统一办理校内盖章 |
11 | 3月31日 | 科技处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成果书面材料经省教育厅盖章后,报送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
二.推荐注意事项
1.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项目成果应是近5年内(即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完成,并已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
2.同1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参加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选。
3.通过行业评审组评审的项目成果,要求撤回的和连续2年参加评审未授奖的项目,须间隔1年以上才能再次被推荐。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韩立;王晓蓬
联系方式:86843272,13656650879;86843652,13819107116
E-mail:xingfanglin@126.com;wxp116@zstu.edu.cn
科技处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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