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理工大学科研业绩量化标准修订的通知》(浙理工科〔2014〕8号)和《关于年度考核中变更科研成果核算周期的通知》(科技〔2012〕02号)文件精神,科技处对2015年度全校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进行了核算(科研项目工作业绩核算结果另行通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另行通知)。
公示期为12月25日-28日,对核算结果有疑义的,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2月28日下午15:00前将书面意见(盖单位公章后)反馈给科技处综合管理科。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意见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附件:2015年度全校科研成果工作量(公示稿)
科 技 处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