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队伍建设 · 正文
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日期:2013-10-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生科党〔2013〕 10

班主任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工作职责

1.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开展班级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让学生家长了解情况,配合学院做好工作;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学生的思想情况及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要求,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苗头事件务必在第一时间反映,并能及时到达现场妥善处置。

3.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结合学生自身兴趣、特长,引导学生尽早确立明确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定期开展生涯面谈,关注学生在生涯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帮助解决,使其时刻有清晰的目标。

4.开展班级学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标、学习目的、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进行自主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学习。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学生的专业发展指导。协助做好学生休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5.指导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教育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抓好班级集体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和先进班级。配合做好学生党员推荐和培养工作。

6.开展生活教育与指导。关心学生的生活,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特别要关心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困难等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树立学习和生活的信心,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7.配合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奖学金、荣誉称号、研究生免试和优秀毕业生人选的推荐工作。协助做好学生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8.其他学校、学院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选聘与配备

1.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任期一届。如有特殊情况,本人需提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

2.选聘工作在每年6月进行,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选聘思想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三、工作考核与评优

1.班主任工作按学年考核,在每学年初进行。

2.考核内容主要是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包括日常管理、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

3.考核方法主要采取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学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班主任每学年应根据履行职责的情况递交工作小结,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全面评估。

4.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30%,其中直接认定优秀班主任比例另计。

5.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在学院年度总结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校级优秀班主任推荐比例占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5%。

6.班主任所带班级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优秀:

(1)所带班级的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100%,或六级通过率达到50%及以上;

(2)所带班级的学生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人数达到总人数的60%及以上;

(3)所带班级的考研录取率达到40%及以上;

(4)所带班级有2名及以上学生出国深造学习;

(5)所带班级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日前的签约率达到95%及以上;

(6)所带班级不存在第7条所列情形。

7.班主任所带班级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优秀:

(1)所带班级的考试不及格率高于30%的(不及格率=班级不及格人数/班级人数*100%);

(2)所带班级中,在本学年有受记过(含记过)以上违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下违纪处分超过3人次;

(3)所带班级A级寝室率低于50%。

四、队伍建设与培养

1.学院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与培养工作力度,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要求班主任按时参加并开展工作研讨,进行经验交流。

2.学院设立学生教育与管理创新专项基金,鼓励班主任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提升业务能力与理论水平。

3.按期下发工作指导书,指导和督促班主任工作。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开始试行,由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10月28


报:学校学工部

发:学院各部门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印发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