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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对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6-06-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拟对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2014年和2013年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2.2014、2015年度立项的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和浙江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

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检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其中2015年立项的学院(部)二类项目由学院(部)负责结题验收,教务处将在学院(部)验收的基础上,每个教学单位抽查1-2个项目;2014年和2013年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结题验收,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验收:主要围绕项目完成预期目标与任务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其成效两个方面开展。

2.结题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种,标准如下:

(1)优秀: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成果丰富。

(2)合格: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成果较丰富。

(3)限期整改:项目研究进展缓慢,任务完成状况较差。限期整改的项目,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3个月内提交相应材料。若3个月后材料尚未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将予以中止。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总结教改成果,根据项目类别认真填写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结题报告(一式3份)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经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6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院(部)也于6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结果报送至教务处,请勿逾期,以便教务处随后的抽查验收。

相关附件材料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纸质文件不另发。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徐宇清联系(行政楼135办公室,电话:86843069)。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参加结题验收的各类教改项目一览.xls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doc

附件4:“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6:浙江理工大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用表.doc

教 务 处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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