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业学院(部):
为推进学校本科拔尖人才培养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解决启新学院、创业学院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紧扣主题。项目研究要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题,紧扣我校拔尖人才和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2.鼓励创新。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创新、实践应用和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
3.注重实效。立项坚持质量第一,学院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实践性强、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各实验班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和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师皆可申报。
2.项目申报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为研究性学习团队的建设和创业教育相关主题,二类项目为课堂教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与其它改革。一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二类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同时项目组成人员配备完整、合理。课堂教学创新项目主要围绕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推动小班化教学、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则已开设课程和新建课程均可申报。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4.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近 3年已有内容相同或类似的立项项目,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项目内容有重复的也不得申报。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以及高等教育学会等方面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一类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二类项目一般为1年。
6.项目预期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款:
(1)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等;
(2)发表正式的教学研究论文,一类项目验收时应在《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的二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二类项目验收时应在正式刊物上(包括学校《高等教育学刊》等)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不少于5000字)研究报告1份;
(3)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方面的成果;
(4)网络教学平台或优质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
(5)课堂教学改革方案及实施效果评估;
(6)研究性学习团队建设成果;
(7)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等;
(8)创业教育课程成果包括:课程大纲、讲义、课件和课程资源等教学文件。
(9)其它。
三、项目立项名额分配、经费资助与管理
1.拟立一类项目2到3项,二类项目5到8项,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决定。
2.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一类项目择优推荐到学校,学校经过评审将以教学改革专项资助,其项目和资助经费列入校级教改一类项目管理。
(2)二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一次性下拨,列入校级教改二类项目管理。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实验班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导师、学院管理人员和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师,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直接向启新学院、创业学院申报。一类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二类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汇总送10号楼625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qxxy@zstu.edu.cn。所有材料于2016年5月25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2.形式审查。学院按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启新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一类项目推荐到学校。
4.发文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16年立项的教改项目,推荐到学校的一类项目未予立项的,作为二类项目资助,并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相关文件、申请书及汇总表等可从启新学院和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启新学院陈老师联系。(10号楼625室,电话:86843795,qxxy@zstu.edu.cn)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书.doc
启新学院 创业学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