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决定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工作针对我校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时限到期或虽未到期但能提前结题的项目均可申请参加验收(具体名单见附表1);执行时限到期未完成的项目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4),学院核实情况后,将其书面报告及相关调查材料报送学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迟验收。
二、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及完成情况、项目过程及作品图片、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具体格式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项目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3),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
3.项目过程管理材料: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资料、材料、文件(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科技查新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日志、运行记录、原始记录数据、经费使用台帐、项目阶段报告等)。
4.个人总结: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项目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项目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心得和体会及项目在促进就业及创业方面的效果(配照片),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
三、验收程序
1.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项目指导教师应回避)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评定验收等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验收参考标准见附件5,优秀率控制在35%以内)。评定等级在“中等”及以下的项目,延期验收。
2.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验收项目的完整资料报送至教务处(12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atydids@163.com。学校按一定比例抽取项目,进行验收抽查,具体抽查方式、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 浙江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参考标准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通知与表格.doc
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