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各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为规范教学日历管理,现将本学期教学日历填写的相关说明简要通知如下:
1、教学日历格式不变,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在“信息维护”栏教学日历项填入理论或实践课程教学日历。填写前请先确认该课程考核方式,是否需要教务处统一印制期末考核试卷。
2、本学期教学时间按照学校校历执行,本学期教学周共19周。
(1)2月19日,学生开始上课;
(2)4月4-6日,清明节放假;
(3)5月1-3日,劳动节放假,5月4日(周日)补周五课程;
(4)5月31-6月2日,端午节放假;
(5)7月1日,暑假开始。
说明:教学日历填写按照正常教学周填写,如遇国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以学校节前通知安排为准。因节假日冲掉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补课。
3、任课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所授课程教学日历,同时将打印好的纸质稿一份交学院审查、存档。
4.要求各学院(部)在第二周结束前对本学期教学日历(网络版、纸质版)进行集中审查,完成教学日历的收集装订工作。
5、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教学秘书帮助解决。教务处联系人,周维达 86843068.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