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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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及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2-0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务通知〔2013〕87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强化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表彰在人才培养领域特别是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理工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和第五届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本校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参评教学名师奖的教师须具有教授职称。参评教坛新秀奖的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30日后出生)。已被评为国家、省、校级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评。评选条件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附件1)。

二、评选推荐名额及程序

1.校级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名额宁缺勿滥,各学院(部)(含科技与艺术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教学名师奖”1名、“教坛新秀奖”1-2名。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附件23),参加学院()组织安排的初评和推荐;各学院(部)要于1217日前完成学院初评和推荐工作,将候选人材料汇总交教务处。

3.教务处在收到候选人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入终评环节,由校本科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

4.各学院报送材料包括:①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二份、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打印稿)一份,申报表电子版一份;②候选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打印稿)一份,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陶炳增,行政楼128室,电话:86843065 Emailtaobz@zstu.edu.cn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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