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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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多媒体课件参加2013年全国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3-06-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务通知201351

各学院(部):

为推动教师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以及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教信息中心[2013]6号,详见附件1)。根据《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71号)精神,浙江省所有参赛多媒体课件须报教育厅,由省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学校将组织开展我校教师优秀多媒体课件的征集、评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

1. 多媒体课件

2. 微课程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 多媒体课件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2. 微课程

微课程是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学科知识点、疑难问题、实验操作、教学环节等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教学活动。以在线学习或移动学习为目的,展示相对独立的语音或视频式的学习片断,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录屏、录像和视频短片等。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须以 .flv 格式上传,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10MB

5)提供相应的作品文字介绍等。

6)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优课网享有网络传播权

三、征集评选时间及程序

1.多媒体课件

1613-628日,各学院(部)征集本单位优秀作品于628日前送交教务处电教科(2-S319办公室)。所有参赛作品需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回执表”(见附件3,一式5份,电子版发到邮箱penghui1010@zstu.edu.cn)。教务处电教科负责对递交课件进行登记、初审。

2)参评的单机版课件以光盘形式和参评表同时上交;参评的网络版课件以光盘形式提交源代码、网址、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并在提交的申报表中填写对应的网址、不同权限的用户名及密码。请负责保障服务器网络的安全畅通。

37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比,推荐遴选出我校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比大赛。

2、微课程

1)新增的微课程组,参赛教师需在74日前将微课作品刻盘送交教务处电教科(2-S319办公室)彭慧老师处,由教务处统一通过大赛指定网站“优课网”(http://www.uken.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评审由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组委会采用专家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已获得2013年首届浙江理工大学“微课”教学竞赛评比奖励的有关作品(附件4)请参照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组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修改后由学校推荐参赛。

四、表彰与奖励

本次校级评比针对“多媒体课件”组设立一、二等奖若干;对于“微课程”组校内已经评奖,不再单独设奖,只作推荐。

五、其他事项

1. “微课程”是2013年新增的评比项目,网上公开进行评比,没有名额限制,请各学院(部)组织教师注意结合要求和评审指标体系广泛征集,积极申报。

2.由学校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的作品评审费由学校负责。

3.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彭慧联系,电话:86843498

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是挖掘优秀课件成果、提高教师课件制作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展示办学特色和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赛。

附件1: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2: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

附件3: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回执表

附件42013年首届浙江理工大学“微课”大赛评比结果

http://10.11.248.25:8084/upload/2013_06/temp_13061315419375.rar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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