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办理出国留学成绩及在校证明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日期:2013-06-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办理时间

每星期的星期二受理,星期五取件。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行政楼118-120(联系电话:86843066、86843417)。

三、办理方法

(—)在校证明:在校生于周二来教务处登记,周五凭学生证取件。

(二)在校生成绩单(非出国留学):学生凭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经办人审核盖章后由学院在办理时间内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四、出国留学资料

1、领取成绩单

2003年7月以前入学的计划内本专科学生,请至档案室(图书馆11楼,联系电话86843153)领取成绩单复印件(也可在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若需办英文成绩单,请将档案室复印的成绩单交教务处一份以便核对;

2003年7月以后入学的已经毕业的学生,凭本人证件(或委托人凭委托书)到教务处办理成绩单原件(也可在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在校生到学生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原件。

2、中英文翻译

2003年7月之前入学的学生教务处不办理英文翻译。目前提供中英文成绩单模板下载,请同学们下载模板(见附件)完成英文翻译件的制作。中文成绩单和英文成绩单各自制作在一页A4纸面上(横向)。翻译制作完成后在受理时间内携带成绩单原件及打印好的中英文成绩单(A4横向)至学校办理。善意提醒:请仔细核对,尽可能做到准确无误,以避免不必要的往返。

2003年7月之后入学的学生请将学院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于受理时间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制作英文成绩单,学生于规定的取件时间来教务处领取。

3、注意事项

成绩单需如实反映成绩表的各门课程(包括各类实习,设计及毕业论文)、学分和成绩,不得删减;2005年8月以后入学的学生可只提供获得学分课程成绩。

辅修(第二专业)专业课程可以选择全部都要或者全部都不要,不允许保留一部分或者删除一部分,也可办理单独的中英文成绩单。

2003年7月之前入学的学生英文成绩单可以做成五级制(ABCDE),也可以做成百分制。五级制转换:

五(二)级制

英文翻译

五(二)级制

百分制

优秀

Excellent

A

95

良好

Good

B

85

中等

Middle

C

75

及格

Pass

D

65

不及格

Fail

E

50

合格

Pass

P

75

不合格

Fail

F

50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按照证书原件翻译,模板见附件。取件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其他注意事项

中英文成绩单仅用于联系出国留学和学校有关交换生计划,不作为联系工作等证明,如发生其他连带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 收费标准

按照浙理工财[2007]10号文件规定,第一次出具中文成绩单10元/份、中英文20元/份,每增一份2元/份。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