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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生态学(0713)
日期:2013-05-3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浙江理工大学生态学硕士点拥有“生物医学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应用化学与生态染整”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家蚕生物反应器和生物医药”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城镇有害生物控制”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生态染整技术”教育部研究工程中心,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本学科拥有60人的生态学队伍,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19人,其中博士导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5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本学科近五年获得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25项,其他项目120余项,到校科研经费2100余万元。近五年获省部级奖4项,其他各类奖项6项。学科依托学校多学科优势开展了多学科交叉研究与创新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生态学专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热爱祖国,献身科技,学风严谨;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作风;团结同志,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祖国的现代化事业服务。

2.努力学习和掌握生态学科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练掌握和应用生态学专业的实验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地了解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一门外语;对所从事的论文研究工作要有先进性和新见解;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解决相关理论或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国家在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的需要。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微生物生态学。本方向分为微生物对自然界的影响和微生物-植物相互关系领域,研究并阐明微生物、植物与环境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规律;

2、药用植物生态学。本方向分为微生物对自然界的影响和微生物-植物相互关系领域,研究并阐明微生物、植物与环境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规律;

3、城市景观植物方向。本研究方向主要开展城市景观植物资源与分类;城市景观植物繁育、栽培与管理;城市景观植物应用与效益评估等方面研究;

4、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方向。本研究方向主要开展城市景观生态规划;城市生态绿地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方面研究;

5、生态城市建设及其理论方向。本研究方向主要开展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生态安全、城市生态文化、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研究。

三、学习年限与学制

本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4.5年。

四、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2学分以上(含32学分),要求跨专业选修,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

五、课程设置

(注: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体系时,在专业学位课程中开设一些必修的公共基础理论课程,为本一级学科研究生必修,其余专业学位课可按不同研究方向开设进行选修。)

课程类别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

MS100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2

必修

FL10001

第一外语(英语)

192/4

必修

MS10005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1

必修

专业学位课

BS11013

现代生态学研究专题

48/3

选修 面向方向:微生物生态学|药用植物生态学

BS11012

高级微生物生态学

48/3

选修 面向方向:微生物生态学|药用植物生态学

BS11011

高级生态学

48/3

选修 面向方向:微生物生态学|药用植物生态学

BS11010

高级植物生态学

48/3

必修

必修

根据不同方向选修

根据不同方向选修

根据不同方向选修

根据不同方向选修

非学位课

本学科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纳入全校专业选修课范围,学生可选修全校范围的选修课

补修课

非本学科毕业生适用

其他

学术研讨

/1

分散进行

学术报告

/1

分散进行

社会实践

不少于2周,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原则上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分散进行。

开题报告

第3学期

学位论文

第3~5学期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等,选择并确定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在第二或三学期中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

表清晰、层次分明。论文格式应符合《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课题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实验研究手段和理论计算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必要的图表、结论与参考文献等。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达到学校和所在学院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

七、培养方式

1.在学院的领导下,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发挥整个学科的集体指导作用。

2.贯彻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原则。使硕士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

3.硕士生课程所采用的专业教材,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水平。

4.在课程结束后对硕士生进行一次中期考核,选优汰劣。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1.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评定,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2.论文答辩或学位评定不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可申请再答辩一次。

3.研究生若暂时达不到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的要求,可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但不能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后一年内,达到了学位授予中发表论文要求,可向学院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定。

4.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其他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并且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原则上要求在第1学年完成。

学院(公章): 学科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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