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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8年中央、浙江省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研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5-07-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浙江省财政厅预计于7月份启动2016-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规划工作,目前还没有具体文件通知。为使项目申报顺利进行,学校经研究决定,请各有关部门组织学院做好。各学院应于2015717日前做好2016-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科研项目)规划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十三五”新的发展形势,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分为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两类。2010-2015年获得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2、各学院要指导项目组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合理安排预算,注重项目绩效,每个项目的申报经费额度在100万到200万之间。经费使用计划要填报《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2),有设备采购预算的,项目组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后再确定采购单价预算。

3、各学院申请的项目要编写项目规划书,规划内容应包括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绩效、实施条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详见附件3)。

4、项目建设期限为两年,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科研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科技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全校排序,三年内上级申报的专项将从本次申报的项目中进行遴选,不再接受其他专项的申报。

5、报送时间和要求:请各有关部门务必在71716:00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稿三份、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晓蓬,邮箱:wxp116@zstu.edu.cn,联系电话:8684365213819107116

附1.项目申请书含学校基本情况1.doc
附2.项目计划表2.xls
附3.项目规划书3.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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