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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日期:2015-05-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610日前到科研秘书处报名。

学院办公室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件,现已开始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920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论著,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对于无通讯作者的期刊,中方学者需是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并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并同意中方学者单独申报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专利类)的科研成果,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后出生)

6.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已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7.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8. 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即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三、推荐、申报程序

所有申报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所有推荐项目须先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初始的评价和推荐,并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四、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推荐单位负责网络推荐本校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提名推荐的青年奖候选人和专家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可直接在网上提交。

2.推荐单位负责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6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1份、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单独报送。

青年奖候选人推荐材料需提供2套,其中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材料处理

推荐材料一般不退回原单位,如需索回,可在获奖项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索取,过期一律不予保留。

五、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推荐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528711

教师组织申报材料,并进行成果登记(登陆http://www.cutech.edu.cn/,在“科技成果”一栏里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和完成推荐系统中的材料填写。

712

教师将成果登记的电子版材料发到xingfanglin@126.com,科技处汇总后将推荐号、校验码和成果登记号反馈给申请教师

713810

教师根据推荐号和校验码到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报奖项目的网络申报(请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和大小上传;有共同完成单位是外地的项目请适当提前准备材料,要考虑到书面盖章材料来回邮寄的时间)

811

成果登记的书面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书面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由学院统一交到科技处。

811813

科技处负责网络审核后同意推荐,完成网上推荐工作。

814

项目申报人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在“无效数据反馈”栏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在622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韩 立,王晓蓬;联系电话:8684327286843652

Email xingfanglin@126.com

科 技 处

2015528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2.doc
附件3回避专家表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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