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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师生参加第二届国际MAH合作与创新高峰论坛暨第七届浙江药学大会
日期:2023-07-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7月20-22日,第二届国际MAH合作与创新高峰论坛暨第七届浙江药学大会在钱塘新区开幕。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中国药学会理事长孙咸泽,中国医院协会执行副会长、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清华大学医学院首席研究员孔繁圃等出席。钱塘区委书记金承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鲍康德副教授带队参加论坛,并主持了分论坛之一——“MAH制度加速创新药发展”。



论坛期间,1200余名来自医药行业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聚焦MAH制度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与创新,共谋发展、共赢未来。毕井泉作了“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责任看药品监管改革的方向”的主题分享,孔繁圃围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研发与科学监管”作报告分享,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沈阳药科大学校长程卯生围绕“创新推动中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学术报告分享。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



本次论坛上重磅发布的《中国MAH产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是杭州钱塘MAH研究院按照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化平台部署,认真梳理行业发展中问题,客观表达了各方观点和诉求,并对药品持有人制度的发展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展望,是MAH政策研究者、践行者和支持者共同努力、深入研究、集思广益形成的成果。该蓝皮书由鲍康德作为首届浙江省MAH服务与协助专委会委员统稿编辑,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王瑞杰参与图表编辑。




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药品管理领域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制度,涵盖了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其核心是将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权自行或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并对药品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MAH制度的实施,全面打破了我国原有药品注册制度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长期“捆绑管理”的模式,使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具备药品生产资质的药物研发主体可以获得注册许可,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这不仅有效保障了研发机构的利益,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也有利于减少产品管线等的重复投资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制度的设计完全彰显了其从产品研发到上市过程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激励科技创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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