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请涉及的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同学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并于2022年5月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答辩。
结题验收对象:2020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度立项的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2)。
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和《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来源统计表》(附件11)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
结题申请书及研究报告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至6-225,电子版(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及项目来源统计表)发送至邮箱576207739@163.com(邮件主题:姓名+项目名称)。
结题的同学请同时准备8分钟的PPT,用于结题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中期检查对象: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中期检查的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及合同书的中期检查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附件3)。
中期检查的同学请同时准备5分钟的PPT,用于中期汇报,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学院联系人:魏步云;联系电话:86843811
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结合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决定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象
中期检查对象: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结题验收对象:2020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度立项的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2)。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及合同书的中期检查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附件3)。
2.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和《浙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8000字。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
3.各学院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情况,撰写学院自查报告,同时填报自查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详见附件7)。
三、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程序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成立专家组审议各项目中期检查书,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
2.结题验收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项目指导教师应回避)审议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和相关结题材料,评定验收等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验收参考标准见附件8,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评定等级为“差”的项目,延期验收。
3.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4、5、7、9、10,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1号楼12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gqi@zstu.edu.cn。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684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