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考生体检报告提交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按照《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30日之前寄送到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邮箱。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体检项目:体检一般包括内外科、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力,肝功能5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胸片等项目。

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邮箱:gbzkj@yeah.net,邮件标题及体检报告命名规则为:“体检报告-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

纸质版体检报告寄送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电话:0571-86843563,联系人:章老师。(建议EMS)

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完成。



 Copyright 2008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