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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转发】关于组织全英文授课课程教学效果集中评定的通知

发表于:2017-06-01  浏览人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浙理工人字〔20177)文件精神,“需要申报者在近3年内已独立承担完成至少1门全英语授课国际化本科课程(不含外语语言类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可作为等同于出国访学要求的基本申报条件。为做好对申报者全英文授课教学效果的认定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凡是拟在2017年专业技术评聘工作中使用该条款者,统一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全英文教学效果做集中评定。现就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1.适用该条款申报者,近三年所承担的全英文授课课程学生评价分须在4.5分及以上;

2.申请使用该条款者,请于62日下班前将名单报人事处余钰骢(1-415,电话:86843045),附全英文课程评价分合格证明(教务处盖章);

3.申请课程教学效果集中评定者,须将所承担过的一门全英文课程教学材料(含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课件、教案(非课件打印版)、试卷或学生作业等)于62日下班前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陶炳增老师(1-232,电话:86843883),同时自己做好课程内容章节抽讲的准备。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逾期将不予认定。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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