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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转发】关于编报我校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表于:2017-11-03  浏览人数:

学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以下转发《关于编报我校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的通知》,请各位关注,如有2018年出国计划的教职工,请务必参与本次填报,具体填表表格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附件,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学院办公室黄梦倩(
cissyzstu@yeah.net)处。

由于可能关系到各位拟出国教职工的出国许可,提醒务必重视关注,谢谢。

生命科学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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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30号)和2017年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国际化办学的实际情况,现组织全校编报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所有2018年拟在各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经费(含师资进修、培训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含横向)、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等中列支相关因公出国(境)费用的,且在20181220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的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编报要求

1、拟使用教学行政经费等的行政性因公出国(境)计划,请部门(学院)填写汇总表1(附件1)。

2、拟使用各类科研经费等的学术性因公出国(境)计划,请以学院(部)为单位按照团组填写汇总表2(附件2)。团组成员只有1人的也按1个团组填报;团组成员为多人的(含跨学院、部门),须在团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填报出国(境)计划与经费预算。学生使用教师科研项目等经费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计划也包含在内。

三、截止时间:20171117

四、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仅接受以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为单位提交的2种汇总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须盖公章),恕不接受个人递交的材料。

2、本次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编报,并不代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一定会批准。所有2018年计划因公出国(境)的团组须经校内审批,并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及浙江省外侨办、浙江省港澳办、浙江省台办批准因公出国(境)任务后方可执行。

3、本次因公出国(境)计划与预算编报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补报及预算追加的申请工作。2018年获批的科研项目等上级经费中若当年有出国(境)任务安排的,学校届时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侨办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侨办等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江莹(电话:86843109,办公室:1-233Email:foreign6@zstu.edu.cn

2、计财处:高滢(电话:86843159,办公室:1-115Emailgaoying@zstu.edu.cn)。

附件1:汇总表1.xls

附件2:汇总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