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业绩和任职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和学校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学校组织竞聘,省教育厅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四、推荐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2);
(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业绩申报表》1份(附件3);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组织推荐(对目前在其它部门工作,但从事学科主体属于本学院(部)的教师也一并考虑),并于3月29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5),申报表(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和一览表(以学院命名)电子文档发至363209398@qq.com。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聘期考核3年开展一次,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省教育厅、学校具体实施,具体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3〕193号)开展考核,浙江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照《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党〔2013〕33号)文件执行。
联 系 人: 余钰骢
联系电话:0571-86843045
附件: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doc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doc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业绩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