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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7-04-05  浏览人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相关文件的要求,现需对我院教师在社会团体中的兼职情况进行统计。时间紧急,请学院各部门在4月6日上午8:30前统计好表格(附件3),发送至邮箱:zhangyan709@163.com。联系人:张燕,13456701225。

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对象:(1)省直属单位处级以上现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理事以上(包括名誉职务)的人员,(2)省直属单位其他现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包括名誉职务)的人员。

2.处级干部要填报,其他干部教师也要填报,只是填报兼职职务上有区别。

3.兼任社团职务是指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会长)以及相应名誉职务;


4.社会团体指在民政部和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以学会、研究会、协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校友会、联谊会等作为后缀的社会组织。

附件3_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统计表.doc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20170401.pdf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