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
“发现最美浙江人”-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函》(浙文明办〔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道德模范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工委推荐1 位候选人参评。请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根据推荐标准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同时需对候选人进行面谈考察,确保事迹真实、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群众认可,保证推荐工作质量。申报材料为:浙江省道德模范推荐表(详见附件1)。
请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于2017年5月3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人:廖超,联系电话:86843047,电子稿发送至liaochao@zst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