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一)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选拔事项
选拔过程中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进行评价。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可在控制指标外,予以直接推荐。
四、选拔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次人才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我校推荐名额为8人。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依据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科技工作单项指标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考核等级为A的推荐2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可以推荐3人;其他学院(部)及国际教育学院推荐1人。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师不占推荐指标。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各1份。
(二)请各学院组织推荐工作(对目前在其它部门工作,但从事学科属于本学院(部)的教师也一并考虑),学院(部)推荐人选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请各学院(部)填写申报表中《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所在单位意见》两栏,并签字盖章。
(三)5月26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和推荐函(说明推荐人选及表格填写内容审核情况)报送人事处人才办。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q@zs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琼 电话:86843651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校内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