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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转发】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05-15  浏览人数:

学院各位老师:

    

    转发人事处《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请各位关注,符合条件的各位请积极申报,相关材料请5月30日前上报学院。

    学院联系人:黄梦倩 ;电话:86843303。

生命科学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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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2018年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2.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

3.已根据学校要求制定2018年在职学习计划的教师。

二、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被录取为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经费由学校从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还包括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和硕士点学科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导师。

浙江省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不作限额推荐,由各学院(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结合2018年学校培训计划推荐申报。

三、管理考核

1.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

2.2017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要进行结业考核,并将委托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各学院(部)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3.“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要求推荐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四、报送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推荐要求,请各学院(部)确定推荐人选(请对目前在其它部门工作,但从事学科主体属于本学院(部)的教师也一并考虑),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一式二份,必须经过接受导师和接收单位签意见盖章)和《2018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于6月5日前送人事处4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pr@zstu.edu.cn。

联系人:蒋彩英 许 洲

电 话:86843045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doc

     附件3:2018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